林区公安局精准出击抓获4名“套路贷”逃犯


近日神农架林区公安局刑侦、网安、特警等多警种合作精准出击,快速抓获4名逃犯

10月30日,林区公安局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方线索称,有4名逃犯驾驶鄂FS2***黑色轿车已进入神农架林区。

接到线索后,林区公安局副局长胡国早立即召开警情分析研判会,安排部署抓捕任务。

民警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4名犯罪嫌疑人的轨迹后,遂即对其活动区域进行布控。

于次日下午,在林区体育馆附近将4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虎、陶某、高某龙、张某等4人因套路贷诈骗案被新疆警方网上追逃,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刑事拘留,下一步将移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警方,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套路贷”作为一种新兴的犯罪现象,社会危害性大,组织严密、计划周详、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关于“套路贷”的知识你知道哪些?

关于“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总而言之,套路贷就是以借贷之名,通过各种套路不断骗取贷款人的钱财。

“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

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2.制造银行流水痕迹

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

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5.软硬兼施“索债”

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套路贷”防范

避免掉进“套路贷”陷阱

做到“三要三不要”

“三要”第一,合理消费,拒绝诱惑第二,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第三,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三不要”

第一,图一时方便,不计后果,盲目借贷

第二,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第三,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警方提示

广大金融消费者需借款的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

如遭受损害时,应当积极寻求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举报电话:0719-348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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