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区公安局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人4人。
8月29日10时57分,松柏镇居民田某某听说松柏镇清泉村(小地名两河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后,将自己在朋友圈看到的视频及道听途说的事故结果“车里有7个人,死了4个人,还有一个3岁多的小孩卡在车里拔不出来”的谣言信息发至某交流群,随后被郑某、黄某某、全某先后转发至数个微信群中,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当日11时许,林区网信办、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在开展网络巡查时发现这一谣言,随即将这一线索移交至松柏派出所调查处置。松柏派出所处警后迅速查明,田某某、郑某、黄某某、全某转发的上述交通事故结果为虚假信息,经询问,田某某等三人对其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9月3日,松柏派出所依法给予田某某、郑某、黄某某、全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500元和200元的治安管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林区公安局依法给予田某某罚款500元的治安管理处罚,对郑某、黄某某、全某三人给予罚款200元的治安管理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面对不实信息,网友要学会科学辨识,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恶意造谣,扰乱社会秩序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林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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