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鱼镇综合执法大队依法暂扣未经检疫猪苗

神农架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燃 通讯员 邓青建 严筱竹)6月8日,木鱼镇综合执法大队在红花坪村依法暂扣5头未经检验的活体猪苗。

据了解,5头猪苗由于未取得活体动物运输资质,车辆在运回木鱼镇途中被查处。当日上午,执法队员赶赴木鱼镇红花坪村木瓜园现场调查取证。

经调查核实,养殖户吴某在未办理《活体动物运输证》的情况下,从新华镇某农户家购买5头生猪苗,这5头生猪苗均没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且销售方不具备养殖资质,属私人养殖。当事人交代事实情况后,执法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其5只生猪苗进行暂时扣押,并隔离观察14天。

随后,执法队员向吴某当场宣传湖北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及非洲猪瘟相关常识和购买猪苗注意事项等内容。

木鱼镇综合执法大队提醒广大养殖户在购买生猪时须注意:卖方必须具备养殖资质;售卖生猪需要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载生猪车辆需办理《活体动物运输证明》,做好消毒措施的同时在林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备案。

责编:马黎明 编发: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