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主任习近平10月15日主持召开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建设的意见》。习近平强调,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贯彻落实,提高法治化水平,深化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协同创新,加快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副主任王沪宁、韩正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全面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会议强调,要抓好《关于加强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建设的意见》贯彻实施,完善法律制度,推进军民融合领域立法,尽快实现重点领域立法全覆盖。要提高立法质量,立改废释并重,及时修改、废止不适应实践需要的法规文件,增强法律制度时效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要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在法律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降低制度性成本,释放社会生产力。要坚持依法决策,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
会议指出,要加快职能转变,降低准入门槛,优化付款、退税、资质办理等流程,降低制度性成本,释放社会生产力。对需要公众参与的事项,要依法有序公开。要营造公平环境,推行竞争性采购,引导国有军工企业有序开放,提高民口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比例。要按照规则公平的要求,完善投资、税收、评标等方面的政策,把权利保护贯穿于军民融合发展立法、决策、执法、司法各环节,有效维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战略性重大工程是推动科技创新的有效途径。要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立足最复杂、最困难的情况,以工程建设为牵引,集中优势力量协同攻关,早日取得突破。要扩大国产技术和产品规模化应用,更多立足国产产品开展研制,在使用中不断迭代优化,进而带动国家整体创新实力提升。要提高工程建设效益,统筹配置资源,努力实现整体性能最优、综合效益最大。
会议要求,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统一协调相关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项目,统一调动所需的人、财、物等创新资源,形成整体合力。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发扬钉钉子精神,实干苦干,不断取得军民融合发展新成效。要加快工作机构建设,尽快实现机构到位、职能到位、人员到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敢于啃硬骨头,积极开展创新实践。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抓军民融合发展任务落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自觉在大局下把方向、定政策、抓落实,勇于革故鼎新,坚持埋头苦干,不断开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局面。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军委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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