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纪委"十个严禁"重申中秋国庆纪律要求

中秋、国庆即将到来,9月20日,林区纪委向全区发出通知,再次重申并强调“十个严禁”,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通知要求,全区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以及林区“十条”细则要求,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违规收受或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及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中秋国庆期间,林区纪委将继续组织开展滥发津贴补贴、违规公务消费、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彩”娱乐、违规公务用车等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持续传导释放压力。


向林区纪委举报途径:举报电话:0719-12388 ;微信公众号:清风神农架;电子邮箱:snjdfzfjd@163.com。

特约记者/喻玲    编辑/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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