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纪委发出通知严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纪律要求

林区纪委就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发出通知。通知要求,2019 年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点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自觉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禁收送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用公款违规购 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 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借机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通知要求,要严格履行责任。当前,全区正在深入开展“不忘初 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管 党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 使命”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神教组发〔2019〕3 号)要求,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和林区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深入全面地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完善监管制度,并于10 月 31 日前将本单位自查自纠自改情况径送至林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日常监督,结合主题 教育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学习有关作风建设的通知、通报等文件,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规定、改进作风。


通知要求,要严肃执纪问责。各纪委、纪检监察组要立足职责定 位,坚决扛起监督责任,紧盯“四风”突出问题,按照主题 教育专项整治有关要求,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 喝、私车公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配备使用办公 用房、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以及基层减 负“三减”落实不力等方面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明知故犯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坚决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 (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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