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刘启俊为林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神农架新闻网(神农架报)(记者喻玲、郭裕铭)12月1日下午,神农架林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

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波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何晟先,副主任王大兴、吴昌寿、张咏梅、杨敬元,秘书长王占军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发平辞去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决定接受李发平辞去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审议并通过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刘启俊为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议案》和《关于提请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刘启俊代理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议案》,任命刘启俊为林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刘启俊表示,将把任职作为新起点,强化政治意识,对党忠诚;强化学习自觉,提升本领;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履职;强化担当精神,执政为民;强化自我约束,廉洁自律。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高的工作标准、更严格的自我要求,切实建设法治、廉洁、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李波要求,被任命的同志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胆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团结带领政府一班人,履职尽责,团结务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林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加快林区建设发展,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不懈努力。

李波强调,要坚决拥护省委对林区政府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坚决贯彻省委、林区党委的要求,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维护全区团结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不移抓发展、稳增长,坚定不移转方式、调结构,坚定不移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确保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

林区政府副区长沈绍平,法院、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

公 告

〔2017〕6号

根据李发平的辞职请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神农架林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发平辞去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并报神农架林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17〕7号

任命:

刘启俊为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特此公告。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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