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检察院荣获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神农架融媒体中心(记者 黄候 通讯员 陈珏晨)日前,全国妇联印发《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今年以来,林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省院“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以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抓手,综合运用办案、监督、预防、教育、救助等职能,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林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体现特殊专门工作要求,建成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会同教育局、团委、红十字会、文明办等单位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发放助学金24000元,为1名贫困未成年受害人争取落实司法救助金3.6万元,联系慰问留守儿童59人次。

林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以偏远山区乡镇学校为重点,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摸排掌握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需求,建立“一学校一台账”,根据每个学校的司法需求开展“个性化”法治服务。通过学校“点单”、检察机关“派单”、法治副校长“送单”的一体化服务模式,检察长、分管检察长亲自带队前往各乡镇、偏远山村学校持续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努力做到偏远山区法治宣传全覆盖。今年以来开展法治讲座8场次,受众学生达700余人。

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公益诉讼职能,维护校园安全,积极稳妥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2件。同时,依法严厉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今年共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3件3人,1人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人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1人因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审核:陈东东 马黎明 编发: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