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神农架融媒体中心(记者 严筱钧)5月26日,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兴带领部分林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林区人大代表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区《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松柏镇百花坪社区、狮象坪社区、林区税务局、阳日镇钱家湾村、国家电网神农架供电公司,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农村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活动开展和积分兑换试点工作运行情况,认真询问社区汇集共驻共建单位志愿者力量、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情况,了解机关单位志愿服务日常管理情况,深入调研我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管理平台建设、志愿者教育培训、社团组织孵化、日常工作运营机制及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等情况,全面掌握我区学习贯彻落实《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的具体措施和做法。

座谈会上,在听取林区各相关部门的发言和党委文明办工作汇报后,执法检查组指出,《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各乡镇、单位、企业及志愿服务组织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线,本着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宗旨,抓住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法制保障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形成较为完备的队伍体系、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和较为丰富的阵地平台,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誉。

执法检查组要求,全区各乡镇、单位及志愿服务组织要进一步加大《湖北省志愿服务条例》学习宣传力度,把志愿服务工作作为推进社会文明、助力社会治理、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措施和法定职责,扎实开展各项惠民便民利民的志愿服务活动,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志愿服务,努力提高我区志愿者队伍正规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我区新时代志愿服务制度化、法制化、常态化。

截至目前,我区注册志愿者共计11848人,成立各级志愿服务组织240个,志愿服务队伍实现了区直单位、乡镇、村(社区)全覆盖,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丰富多彩,形成了全社会支持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责编:马黎明 编发: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