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彭剑利)日前,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出台《神农架林区河流、库区和湖泊非法捕捞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提供非法捕捞行为线索、证据并协助办案机关查实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进行奖励,最高可奖励 8000 元。
据了解,《神农架林区河流、库区和湖泊非法捕捞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是鼓励公众参与渔业资源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全面整治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林区野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湖北省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林区人民政府关于神农架林区河流、库区和湖泊全面禁捕的通告》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林区实际制定的。
《奖励办法》中包括举报的非法捕捞行为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在林区河流、库区和湖泊等水域实施电鱼、毒鱼、炸鱼和使用“地笼网”“密眼网”等禁用渔具的捕捞行为;二是
违法生产销售电鱼、毒鱼、炸鱼的工具、药物和“密眼网”等禁用渔具的行为;三是“生活用船”涉渔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违法销售、运输、储存、加工、食用野生鱼类的行为;五是市场主体以“野生鱼”“江鲜”为噱头进行的宣传行为;六是违反垂钓有关规定的行为;七是其他非法捕捞行为。
举报奖励执行的标准为,一是举报人提供线索、证据并协助办案机关查实达到刑事
处罚标准的,奖励 8000 元;二是举报人提供线索、证据并协助办案机关查实达到行政
拘留标准的,奖励 5000 元;三是举报人提供线索、证据并协助办案机关查实达到其他
行政机关处罚标准的,奖励 1000 元;四是举报违规垂钓行为并协助办案机关查实的,奖励 200元。这些举报奖励均限最先举报人。举报人应提供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违法情形、违法证据等,以便核查。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领取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凭身份证和有效证明文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资金。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放弃奖励。另外,规定各举报受理机关和执法机构要切实保护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举报奖励资金纳入林区财政统筹安排,及时足额拨付。
举报受理流程为由神农架林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和各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统一受理举报信息,根据违法行为性质和部门职责依法、依规处理或者转送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查处。举报电话:神农架林区农业农村局:0719-3336065;神农架林区公安局:110;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