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检察院等合力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

      神农架融媒体中心(记者黄候 通讯员田甜)“你不要有心理负担,在往后的日子里只要遵纪守法,脚踏实地地工作、生活,让家人放心,就一定可以获得他们的谅解、接纳。”3月21日,在了解到刑满释放人员王某某因为服刑与家人产生隔阂,有愧疚、伤心的情绪后,林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认真审核其安置工作程序,及时安排检察官来到松柏镇某农家乐隔离安置点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王某某是松柏镇松柏村村民,刑满释放后,由林区司法局派人将其接回林区,安置在松柏镇某农家乐进行14天的隔离监测,并指定包保责任人。

王某某听了检察官的一番话,留下了感激的泪水,他说:“服刑回来之后你们也没有嫌弃我,还为我安排这么好的食宿,经常来看我,我真的很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关心、照顾。等疫情结束后,我就出去找一份正经工作,一定踏踏实实做人,好好干,好好生活,再也不做违法的事了,不再给政府和社会添麻烦。”

据悉,疫情暴发以后,各地实行了交通管制。为了保障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家,做好安置工作,林区人民检察院按照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提示”的要求,依法积极履行监督职责,与林区看守所、公安局、司法局形成工作合力,对刑满释放人员做到必审必谈、必接必送,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释放、隔离、安置无缝对接,全力维护林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责编:昝林红 编发: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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