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俊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
刘启俊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
研究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等事项
7月8日,林区政府区长刘启俊主持召开2019年林区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讨论并原则通过《林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林区党委常委、政府副区长王文华,政府副区长李金玲、王常彬、向毅、吕华彬、潘泽江、高国福,政府办公室主任邓民柱出席会议。
林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何晟先应邀参会。
会议通报了省纪委《关于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深入学习贯彻《推进“保护升级”2019年度行动》,强化“五大保护升级”的认识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并听取了林区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阳日镇古水村、白莲村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关于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统一认识,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对稳定的专职人员,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全面开展“大清查”,要严守生态红线,加强耕地保护,重点围绕违规违法审批、越权审批等问题,按照时间节点分类处置,强化预防措施,确保整治到位。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林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快,机动车保有量年均增长在17%,机动车排气污染已经影响到了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势在必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生态环境局统一监管,各职能部门联动履职到位,依法依规开展检验和治理,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化管控。坚持加大鼓励和引导使用清洁能源,完善多样化的应用配套和基础设施支撑,建设形成完整的体系。
会议强调,棚户区改造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清晰的认识到工作中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当前时间紧、任务重,要创新解决问题的方式和路径,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机制,真抓实干、埋头苦干。积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实施分类指导,强化风险控制的措施,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建设,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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