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林区文明办、市场监管局、宋洛乡等部门组织开展治理无事酒劝阻行动,成功劝阻一起无事酒行为。
5月31日,宋洛乡工作人员发现该乡村民汤某将于6月2日在松柏举办“满月酒”。当天,工作上员两次上门进行劝阻均无效后,将情况上报给了相关部门。
接到情况后,林区文明办牵头成立专班到达将举办酒席的场所,现场联系了汤某本人并劝阻,明确告知:除婚丧嫁娶外,其他“人情酒”一律不准办。经过耐心沟通劝阻,汤某最终决定不再举办孩子的满月酒。
同时,专班人员对提供婚庆、生日宴、升学宴场所的经办人讲解了关于治理“无事酒”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后,经办人表示,场地以后将不再用于举办宴席,对外宣传的广告牌也会尽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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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号,林区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农村“无事酒”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农村居民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杜绝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禁止操办“无事酒”的行为发生。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尽量不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净化乡风民风。农村居民操办婚丧嫁娶和农村老人 60 岁以上整生以外事宜,邀请亲戚以外的人员参与并收受礼金的,均属操办“无事酒”行为,主要包括:满月酒、升学酒(谢师宴)、搬家酒、开业酒、生日酒等。
记者/王流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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