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督察组于2019年5月6日向湖北省委、省政府进行督察情况反馈,林区组织集中收听收看督察组向湖北省开展“回头看”情况反馈电视电话会议。
督察认为,湖北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长江大保护和湖泊治理修复为重点,精心组织,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进展和成效。
督察指出,湖北省督察整改虽然取得显著进展,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整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等问题,一些问题整改未达到预期目标,甚至还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假装整改等情况。
督察要求,湖北省委、省政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切实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整治要求,推动磷化工行业转型升级,系统推进长江干支流水污染防治。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要依纪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林区党委书记周森锋、政府区长刘启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波、政协主席谢登峰、党委副书记罗栋梁等领导及各乡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林区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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