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林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 记者 黄候 报道   【导语】4月28号,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波主持召开林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兴、吴昌寿、张咏梅、杨敬元,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占军出席会议。林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刘启俊,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世云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通过了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情况的报告、林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关于林区贯彻实施《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条例》颁布实施近一年来,广播电视部门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广播电视事业不断发展,实现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从模拟化到数字化的发展历程,形成了门类齐全的广播电视事业产业体系,基本满足了群众的收听收视需求。建议,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涉关单位严格执行;加大对广播电视事业投入,增添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王文华等同志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任命刘群同志职务的议案,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命焦启良同志职务的议案和关于提请林区人大常委会接受罗耀新等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林区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报告和关于提请任命王光平等51名同志人民陪审员职务议案,决定任命王文华、高国福为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林区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列席会议。

(作者:黄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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