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法院向违章建筑“亮剑”

记者 陈东东 通讯员 汪帅 【导语】近日,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红坪镇温水村的一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主体】红坪镇温水村村民王某某未经批准,非法在其父承包的温水村集体土地上新建了592 m²房屋,开办农家餐馆,但该占地位于禁止一切开发建设活动的国家公园生态保育区内。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过实地核查后,对王某某违法建设行为依法立案,于2018年5月14日向王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十日内拆除非法占用的592 m²村集体土地上的416 m²新建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并于2018年9月3日催告其履行义务,但在法定履行期限届满后,王某某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不停止违法建设和经营行为。 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受理案件后,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执行文书,在王某某违章建筑处张贴了强制拆除公告,并在短时间内,多次到王某某家中,做说服工作,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他们立刻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但王某某言辞激烈,态度强硬,极不配合,拒绝拆除违章建筑。

(作者:陈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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