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位于松柏镇松柏村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松柏镇松柏村村民侯某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松柏镇松柏村集体土地695 m²建设砖场,经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立案调查,于2018年4月16日向侯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十五日内拆除非法占用的695m²村集体土地上的136m²新建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将非法占用的土地归还给松柏镇松柏村村集体,并于2018年10月16日催告其履行义务。法定履行期限届满,但侯某某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依然继续经营砖场。
2019年1月2日,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林区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林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此案件后,精心研究执行方案,有序推进执法程序,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文书,并对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宣讲法律,力争促其主动拆除松柏村村集体上的违章建筑。经多次做工作无效后,林区法院依法做出强制执行的决定。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