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神农架林区反馈督察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和部署,2018年9月11日至9月20日,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神农架林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12月26日,向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反馈了意见。督察组组长马建中通报督察意见,林区党委书记周森锋作表态发言。林区党委副书记、区长刘启俊主持反馈会。督察组副组长李瑞勤,督察组有关人员,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人员,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督察组认为,近年来,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生态环境责任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神农架林区高度重视省级环境督察工作,按照边督边改要求严格处理群众投诉案件,并向社会公开。截止10月10日,督察组交办的环境问题举报28件,全部办结。共约谈13人。
督察组指出,神农架林区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但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要求,人民群众期盼及神农架特殊的生态位置相比仍有差距。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有差距。部分领导干部对本地生态环境危机感、紧迫感不强,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认识上有偏差。生态环境保护内生动力不足,自我加压不够,责任落实力度不够。一些部门和地区在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上存在慢作为、不作现象,追责问责偏软。二是生态保护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小水电关停工作迟缓,在关停过程中存在“关小保大、避重就轻”的现象。生态放流监管机制不到位、措施不强硬,导致生态流量落实不严。采石场(点)监管缺位,生态修复工作滞后,相关部门在清理工作中,不严不实,清查不彻底。同时,监管缺位,执法不严格,采石场(点)整改措施不硬,生态修复工作滞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适应林区旅游业发展。自然保护区问题依然存在。
督察要求,神农架林区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红线政策,坚决清理整顿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合理规划旅游发展,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科学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铁腕打击乱开滥采、偷采盗采等违法行为。加强沿河岸线管控,大力开展河道岸线生态修复。加快补齐产业园区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的突出短板。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并按要求规定严肃问责。
督察强调,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应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梳理,将按有关规定向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进行移交。神农架林区党委、政府要对移交的问题线索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要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对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周森锋表示,省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严肃指出了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提出了整改意见,深刻指出了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很大差距和短板,林区党委、政府诚恳接受,坚决整改,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有力贯彻好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坚决落实省委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强省的战略部署,守住生态安全“底线”、把牢环境保护“闸门”,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要把此次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和提升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转化为推动环境改善的实际成效。二是提升责任意识,全力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要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公开制”,坚持举一反三,找准问题症结,对症下药,对督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逐条分析,加强整改督办,确保整改目标和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提升工作能力,推进生态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将以此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保持战略定力、找准自身差距、扭住核心关键,大力推进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加强各类保护地的管理,全面整治采石场、采沙场等问题,坚决打好染防治攻坚战。要进一步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的机制,不断强化“河长制”、生态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切实构建具有神农架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保护好“绿水青山”、守护好“金山银山”,使神农架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土更净,人民生活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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