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公开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湖北省环境问题信访件反映:十堰市房县阴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规划建设房县九道乡瓦房坪电站二期工程,由于3、4号引水隧道洞口距神农架国家自然保护区边界约10公里,2号洞口已接近保护区边界,林区政府工作组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施工,并将洞口堵住,但该公司陆续多次复工建设,担心破坏保护区。接到信访件,林区环保部门立即采取行动,督促整改。 该项目于2010年开工建设,2013年因引水隧洞延伸到神农架保护区范围,建设活动被依法责令停止。 林区环保局于2013年11月对神农架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神环限改字[2013]18号),要求企业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停止违法行为,对已造成的生态破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恢复。林区水利局于2013年11月12日对瓦房电站项目建设单位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016年12月底,林区人民政府责成林区林业管理局对该项目建设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要求停止一切施工建设活动。 同时,林业管理局、林勘院、神农架森林公安局介入调查核实毁坏林地和2号洞走向界限情况,确认已越过神农架林区林业管理局管辖界限,到达了原神农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随即,神农架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对其立案查处。目前,该电站建设处于停工状态,所有建设项目未复工。  

(作者:陈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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