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部署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11月7日,我区召开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省人民政府2018年全省土地督察情况会议精神,部署全区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林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刘启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全区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涉关部门及乡镇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2018年10月8号,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向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出《例行督察意见书》,反馈了我省土地管理六大方面14类问题,其中涉及到我区的主要问题是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查处不够坚决,拆除复垦不够到位;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节约集约用地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占地,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农村道路占基本农田。全区2017年土地例行督察反馈我区存在耕地认定不实问题21个,面积为600.3亩。


会议决定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成立由国土部门牵头、区直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参与的工作专班,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责任,实行销号式整改。


刘启俊指出,土地问题具有公共属性,要提升站位,高度重视,依法严格管理。要强化措施,把事情梳理清楚,把法律和政策梳理清楚,把执法检查的职责梳理清楚,按照时间节点,高效、优质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真抓实干、少说多干。要压实责任,各负其责、各自履责,协同配合、监督到位、强化问责。要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坚持问题导向,经常研究和调度,在实战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林区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负责人应邀参会。

记者/肖庆兵   编辑/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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