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讨论《神农架林区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5月12日 ,林区政府区长李发平主持召开2016年第三次政府常务会,会议集中学习《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研究讨论《神农架林区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听取环保局关于全省环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的汇报。 林区党委常委、政府副区长罗栋梁,党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郭文,政府副区长王晓波、牟波、沈绍平、李金玲参加会议。 会议针对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进行了原文学习和深入解读。会议指出,《办法》对于加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强调,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以《办法》为行动指南,加强权力监督和制约,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坚持依法行政、权责一致。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督促所属工作人员依法全面履行职责,为人民把好关。要全面履责、提高效率。按照《问责办法》的要求,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切实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高办事效率。 会议研究讨论《神农架林区大病保险实施办法》。会议指出,制定出台《大病保险实施办法》,有利于有效减轻城乡居民大病医疗费用负担,有利于逐步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确保大病保险可持续运行。会议要求,《办法》要充分考虑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等因素,在推进政策落地过程中,要加强领导、加强协调、加强监督、加强宣传,让惠民政策真正惠及于民。 会议听取环保局关于全省环委会全会精神的汇报,传达学习王国生省长和曹广晶副省长在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省环保督查组通报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会议强调,环境是立区之本,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要求,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三维纲要”,进一步提高绿色发展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落实环保责任。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强化环保硬约束。要强化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推动环保水平不断提升。 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区属国有企业2016年责任指标等议题。 林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晓发,政协常务副主席何唇先应邀出席会议。林区政府党组成员邓民柱、张咏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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