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法院向违章建筑“亮剑”

近日,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红坪镇温水村的一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红坪镇温水村村民王某某未经批准,非法在其父承包的温水村集体土地上新建了592 m²建筑物,开办农家餐馆,但该占地位于禁止一切开发建设活动的国家公园生态保育区内。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过实地核查后,对王某某违法建设行为依法立案,于2018年5月14日向王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十日内拆除非法占用的592 m²村集体土地上的416 m²新建房屋,恢复土地原状,并于2018年9月3日催告其履行义务,但在法定履行期限届满后,王某某拒绝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不停止违法建设和经营行为。


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受理案件后,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某送达了执行文书,在王某某违章建筑处张贴了强制拆除公告,并在短时间内,多次到王某某家中,做说服工作,向他们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他们立刻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章建筑,但王某某言辞激烈,态度强硬,极不配合,拒绝拆除违章建筑。


3月21日,林区人民法院和协助单位来到红坪镇温水村王某某违章建筑现场实施强制拆除。王某某的反抗情绪和反抗手段极为危险极端,在执行人员和协助单位人员还未到达其违章建筑现场时,就和妻子全身泼满汽油,并将两个液化气罐放置在身边,扬言只要拆其违章建筑就自焚。形势非常危急,为了确保王某某和其妻子的人身安全,林区法院决定暂缓强制执行,并安排工作人员轮番对他们进行劝说,稳定他们的情绪,最终寻找有利时机将夫妻二人稳控,并于3月24日顺利拆除了全部违章建筑,恢复了土地原状。

记者/陈东东  通讯员 汪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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