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
2月28号上午,林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波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何晟先、副主任王大兴、吴昌寿、张咏梅,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占军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湖北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城建项目计划落实情况和2019年城建项目计划的报告;林区人大环资委负责人作林区2018年城建项目计划落实情况和2019年城建项目计划的调查报告;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林区2019年城建项目计划的决议(草案);林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草案);林区政府关于提请任命潘泽江同志职务的议案、关于提请任命陈大新等同志职务的议案;会议还宣读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分数;各拟任职务人员分别向大会作供职报告;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任免龚善芝等同志职务的议案。会议表决通过了潘泽江等同志的任命并为他们颁发了任命书,随后全体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林区政府副区长牟波、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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