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残疾儿童迎来康复救助新“办法”

近日,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出台了《神农架林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建立了稳定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机制,为切实保障林区残疾儿童康复权益提供了政策保障。

《办法》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0至15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包括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康复训练、医疗手术等救助,并对儿童救助条件、救助标准、申请审核、救助结算、经费保障、组织实施等做了具体规定。

神农架林区残联理事长 田崇军:“《实施办法》体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放宽了救助对象的年龄范围。即从原来的0到6岁残疾儿童放宽到15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听力、视力、言语、智力等残疾儿童或孤独症儿童;二是提高了救助标准。对0至6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1.6万元提高到现在每人每年2万元;三是明确了手术康复的救助标准。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具有手术康复意愿的,每人每年给予上限1万块钱的救助标准,此办法的出台的体现了林区党委、政府对残疾儿童的格外关心和关爱和关注。”


据了解,0-15岁是残疾儿童的最佳康复期,对其实施康复治疗、训练可以最大程度地补偿儿童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为其入学、就业、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新《办法》的施行将惠及林区近百名残疾儿童及其家庭。

记者/陈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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